近年來,吉林省有大量赴海外留學人員陸續(xù)歸來,并以每年30%的速度遞增。教育部門提醒廣大“海歸派”:國外學歷必須經過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才能使用。
作為省教育廳專門負責該項認定的受理窗口,吉林省留學人員服務中心2006年共受理此類認證200多件。其中,博士學位占30%;碩士學位占48%;絕大多數是省內各大院校的留學回國人員。而其他行業(yè)及社會上的留學回國人員,大多不進行學歷認定,只是在晉級、評定職稱、求職或考研時,才知道“洋文憑”必須經過認定才能使用,并造成了不必要的貽誤和損失。
實際上,“海歸派”在省留學人員服務中心進行學歷認證申請時,只要文件齊全,7個工作日即可完成認定。學歷認定所需材料,包括中國駐國外使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國外獲得的學歷或學位證書、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護照、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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