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在《關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新生入學和部分高職高專院校補充錄取有關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參加補充錄取的高校僅限于未完成省教育廳、省發(fā)改委下達招生計劃的高職高專院校(含招收??频拿褶k本科院校),“高職單招”以及公辦本科院校的專科層次不再進行補充錄取。
通知特別指出,學校所舉辦的各類自考助學班或其他學歷與非學歷教育的辦學形式要向?qū)W生明示辦學性質(zhì)。
對于未經(jīng)過法定入學報到程序或明確表示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省教育廳要求高校及時進行學籍核銷,作為核實本校需要補充錄取計劃的依據(jù),不過,如果虛報招生計劃執(zhí)行情況的,將在明年安排的招生計劃基數(shù)中進行相應扣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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