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時間 | 工作內(nèi)容 | 負責單位 | |
2024年 | 10月23日 至29日 | 全省考生網(wǎng)上報名。 | 省、市、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 |
10月30日 至11月11日 | 春季高考、夏季高考考生資格審核。 | 市、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 | |
11月12日 至16日 | 網(wǎng)上繳費: 夏季高考繳納報名費、體育專業(yè)測試費和藝術類專業(yè)統(tǒng)考費; 春季高考繳納報名費、春季高考技能測試費用。其中僅報考“3+4”轉段、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退役軍人單列計劃的考生繳納報名費。 | 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 |
2025年 | 2月底前 | 各市上報審核通過的拔尖人才名單。 | 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市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 |
3月1日前 | 各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上報省外高中應屆生學考合格成績。 | 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市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 | |
3月15日前 | 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對特殊考生名單進行初審、公示,并上報市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 | 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 | |
3月28日前 | 各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對特殊考生名單進行審核、公示。 | 市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 | |
3月31日前 | 各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上報特殊考生等相關材料。 | 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市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 | |
4月1日前 | 各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上報殘疾人考生合理便利申報相關材料。 | 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市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 | |
4月中旬 | 繳納語文、數(shù)學、外語科目考試(含聽力考試和筆試考試)費并進行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等級考試科目選報。 | 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市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 | |
4月 | 繳納春季高考知識考試費用。 | 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 |
4月 | 對特殊考生名單進行復審。 | 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廳局 | |
5月下旬 | 公示特殊考生名單。 | 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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