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09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選派工作將于09年1月啟動。 自2009年1月5日起,申請人員可向江西省教育廳公費出國留學申請受理機構(gòu)咨詢相關(guān)事宜,2月20日至3月20日受理報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009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分為研究生項目及非研究生項目進行申請。研究生項目的申請對象僅包括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在校研究生和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委托培養(yǎng)及在職生不予考慮;大學教師只限申請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含博士后)項目。申報研究生項目使用學生類申請表,申報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含博士后)項目使用非學生類申請表。
此外,對外語水平未達到規(guī)定的合格條件或申請條件的業(yè)務骨干申請訪問學者及高級研究學者,所在單位可重點推薦申請,單位為其出具重點推薦函。
省教育廳國家公派留學申請受理機構(gòu)受理全省范圍的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請(南昌大學研究生項目除外),受理機構(gòu)辦公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567號省教育大廈411室,聯(lián)系電話:0791-8638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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